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石家庄市慈善总会,英文译名:ShijiazhuangCharityFederation,缩写为:SCF。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福利机构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慈善文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于社会爱心人士和困难群体,扶贫济困、成就爱心,开展慈善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助推和谐社会建设。
第四条 本会开展慈善活动,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本会开展公开募捐,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遵守《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部门均为石家庄市民政局,接受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的社团登记部门为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第七条 本会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岭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