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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丈夫的车里装定位器,恩爱夫妻自此对簿公堂,你怎么看

本站原创2022-05-07 10:13:29 快审 330

  2020年9月17日,妻子路在丈夫刘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名下的轿车上安装了定位器。
  刘先生说:“我开车上班的路上,她(路)打来电话,通知我她在车上安装了定位器,可能会爆炸。 ”。 当天中午,刘先生去4S店拆除定位器,发现定位器没电了。
  法院文件显示,由于两人提起过婚姻诉讼,刘先生认为路先生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探知他的行踪信息,并刺探隐藏在该行踪信息背后的私生活秘密。
  不仅如此,刘先生认为安装的定位器,高温会引起爆炸,对他和车的安全造成威胁。 为此,刘先生以健康权、财产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受到路先生侵害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失费用10000元。
  在审判中,路先生说安装定位器的目的是“随时知道车辆的位置”。 另外,她和刘先生关系很好,没有矛盾和冲突,说安装定位器会爆炸,也是不真实的。
  道先生认为,作为夫妇,他有权知道这辆轿车和刘先生的旅行信息。 然后,她在安装定位器的第二天通知了刘先生。 我不客观知道刘先生使用车辆的位置和旅行,也没有主观上侵犯刘先生隐私的故意。
  法院判决:
  妻子侵犯丈夫隐私权,赔偿2000元
  法院认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侦探、入侵、泄露、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在本案中,尽管两人是夫妻,但从法律意义上讲,双方都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意味着两人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实施侵犯对方隐私的行为,刺探和获取对方隐私信息
  法律科普:
  你可以查伴侣,但必须使用合法手段。
  根据法院的判决,由于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路先生有权询问和调查刘先生是否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这就是目的的正当性。 但是,路先生为了达到正当的目的,通过擅自安装定位器来实现,明显具有违法性。
  路先生声称在设置定位器的第二天通知了刘先生,但是对于这个主张,路先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因此法院没有采用。
  考虑到路女士的行为已经侵犯刘的隐私权,造成精神损害,法院支持要求刘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认为适当赔偿金额为2000元。
  据悉,一审法院判决后,路先生不服上诉,二审也维持原判决。
  枕边人闹上法庭
  网友看了后摇了摇头夫妻俩的一场比赛,本来是缘分,但最终失去了信任,引起了网友对簿公堂的热议。
  这样“恨夫妻”
  你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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