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通知》明确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专项扶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 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特殊抚恤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
《通知》显示,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专项扶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 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专项扶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 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专项扶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
《通知》表示,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按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央财政按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改革方案安排补助资金。 各地要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按调整后标准发放专项扶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