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上海长宁区的朱女士通过某平台购买了一批价值约270元的材料。外卖骑手赵某接单后,按照朱女士的订单到超市购买全部商品,并向朱女士索要330元跑腿费。
赵将材料送到朱女士小区门口时,拒绝向朱女士出示购物凭证,并临时坐在地上起价,称所购商品需支付577元。
这让朱女士难以接受,于是报了警。经查,赵某不仅私自联系客户抬高跑腿费,还在采购物资送达目的地后,当场恶意加价,非法获利2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实目前当地情况比较复杂,跑腿费已经约定好了,所以实际上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他们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
赵坐地起价,其行为实质上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这种环境下,这不是一般的违约。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在突发传染病等灾害防治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和价格管理的规定,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赵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实际上已成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赵某获利2万余元,不仅面临刑事处罚,最高罚款10万元,违法所得也将被没收。
所以涨价已经很烦了,但是为了有新鲜的食材,我被迫接受了涨价,但是坐地起价也太过分了。
#上海一外卖骑手被抓恶意加价#
#上海官方:叫停骑手私下加价#
当你采购商品时,你可以因采购和“跑腿”而获得报酬。一般来说,你只能收取“跑腿费”,除非客户愿意付钱给你代购。无论哪种奖励,都有一个前提,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就没有问题。
这个外卖骑手太过分了。更过分的是,他不仅赚取了双方约定的“跑腿费”,还偷偷赚取了随机加价商品的“代购奖励”。这个“奖励”不是双方事先协商好的,购买时也没有主动向客户提及。才会有客户付款引起的纠纷。
从这次事件来看,大部分顾客选择接受,大概是考虑到外卖骑手的辛苦和不能的取材方便,所以没有太在意。但这次在双方争执之下,一旁的志愿者打电话报警,警方调查发现问题不小。
你看,就这个纠纷来说,顾客购买的商品实际价格在270元左右,“跑腿费”330元,擅自加价的外卖骑手的购买奖励在300元左右。也就是说,这一单,外卖骑手赚了630元,是货物价值的两倍多。这真的是客户无法接受的。
警方调查发现,4月以来,这名外卖骑手通过平台订单、社区点单、朋友介绍等方式接单。在为客户采购、配送蔬菜、水果等商品过程中,他不仅私下联系客户抬高跑腿费,还在采购物资送达目的地后,当场恶意加价,非法获利2万余元。
这名外卖骑手,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良心可以慷慨地挣钱,但昧良心的钱是挣不到的。这种浑水摸鱼的行为为人们所不齿。